
2021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知識:憲法——公民權利的保障書
憲法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經(jīng)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法,綜合性地規(guī)定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的根本問題,是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其主要最核心的價值就在于保障公民權利,因此也被稱之為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可以說,憲法就是一張寫滿了公民權利的紙。在憲法當中,公民的基本權利通常指的是憲法確認的公民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權利。接下來就來一一介紹一下憲法中規(guī)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相關知識點。
一、平等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逼降葯嘀饕梢詮娜龑雍x層次漸進的進行把握: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禁止差別對待;(3)允許合理差別。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1.政治權利: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或被選舉為國家代表機關代表或某些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權利。中國公民享有選舉法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年齡,即必須年滿十八周歲;
(2)享有政治權利,凡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則喪失此項權利;
(3)選舉權行使的范圍必須是由法律規(guī)定的選舉代表機關或其他公職人員;
2.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其中言論自由居于首要地位。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實質(zhì)是要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成為公民
個人的私事。
四、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權是公民基本權利中最為核心的權利,包含生命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生命權
提到憲法中的生命權,應該值得注意的是憲法當中并沒有生命權的相關條款明確規(guī)定,這是一種憲法精神,屬于廣義的人身自由權所包含的內(nèi)容。
2.人身自由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②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
行,不受逮捕;
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
民的身體。
3.人格尊嚴: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
告陷害。
4.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qū)νㄐ胚M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其中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考點在于“非法”,我們禁止的是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侵犯一個人的人格尊嚴的方式有侮辱、誹謗、誣告陷害。另外注意,在我國只有公安和檢察機關在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檢查一個人的通信。
五、監(jiān)督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六、社會經(jīng)濟與文化權利
(1)勞動權、受教育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2)勞動者的休息權。
(3)物質(zhì)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享有。